近年来欧盟、美国对我国消费品的召回通报信息显示,半数以上的产品召回是由于化学危害而导致。而造成此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中国缺乏相关化学安全危害因素的标准。为加快中国产品走出战略的实施,提升中国消费品品质,
亟需制定符合中国产业和行业现状,并引领产业发展的消费品安全化学危害限制要求标准。
基于该背景,2020年11月19日,《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》将于2021年6月1月正式实施。
该标准于去年11月发布,规定了消费品中禁用和限用化学物质的一般原则和要求,适用于消费品,包括产品的组件、零部件、配件、包装和使用说明,但不包括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、烟草、特种设备、飞机、船舶、军用产品
等政府监管的产品。
此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,其发布实施为消费品相关企业开展产品设计、制造等活动提供了技术安全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,也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品质量或安全监管提供了依据。同时,为消费品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
具体消费品化学危害标准制定等工作提供了技术参考。
该标准对于国内已有消费品中限制要求的有害化学物质,限制要求采用国内标准的限制要求;对于国内消费品中没有限制要求的有害化学物质,该标准主要参考了欧盟“REACH法规((EC) NO 1907/2006)”、“RoHS指令
(2011/65/EU)”“EN 71-9 玩具中有机化合物通用要求”、“EN 71-12: 2013玩具安全-第12部分N-亚硝胺和N-亚硝基化合物”以及“生态纺织品标准Oeko-tex100-2017”等国外标准的限制要求,提出对我国消费品的
限制要求。
标准所适用的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电器、玩具以及纺织品类产品,小编特别整理了针对电子电器产品设计的管控项目,主要包含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及其化合物、镍、邻苯二甲酸酯、多环芳烃等(见上表)物质,基本覆
盖了欧美对此类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。
标签:   REACH限制物质